個資條款說明
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於您填寫本航站各類信箱及表單前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詳閱:
- 蒐集之目的:航站行政、旅客管理與服務(包含滿意度問卷調查)、有獎徵答、其他服務事項等。
- 蒐集之類別:本航站因提供服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連絡方式等資訊。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- 期間:本航站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。
-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(包含臺澎金馬地區)。
- 對象:本航站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。
-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-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三條規定,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:
- 得向本航站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得向本航站請求補充或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- 得向本航站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但因本航站執行公務所必須者,本航站得拒絕之。
-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航站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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