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停車場於入口98、99、100號車格設置三格電動車充電樁,並於113年12月1日起正式啟用。 二、配合停車場營業時間,充電樁使用時間為每日0700~1900(充滿電後請車主駛離充電車格)。非營業時間請勿停於充電車格使用充電樁。 三、充電費率為每一分鐘一元整,停車費另計。 四、使用者請先下載充電樁APP後依圖示綁定使用充電至8~9成後請車主由APP上自行設定停止充電結束充電(否則由系統控制充滿自行斷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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