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航空站貴賓接待室管理要點
- 依據: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訂定。
- 申請作業程序:
- 申請或使用單位須於使用前向本站服務台填寫「臺南航空站接待室申請單」(以下簡稱申請單)(如附件)或以公函向航站辦理申請,業務組應先查明該時段內有無其他單位申請在先,並依貴賓身份及申請先後簽擬核准後通知申請或使用單位。
- 假日或非辦公時間由航站值日官代核。
- 電話申請時可由服務台值班人員代為填寫「申請單」陳核,但申請或使用單位應於借用前至服務台簽註,如以公文申請按一般公文程序簽辦,不需另填寫申請單。
- 遇貴賓臨時借用接待室時,由申請單位至服務台代為填寫申請單,並由服務台值班人員轉報航站值日官辦理接待。申請單後送業務組補陳閱。
- 申請使用貴賓接待室資格之認定:
- 政府機關邀請之外賓。
- 中央各部會暨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以上者。
- 中央民意代表。
- 軍職人員少將以上者。
- 縣、市長暨議長。
- 總統府資政、國策顧問、戰略顧問及顧問。
- 經航站主任或其職務代理人核准者。
- 申請使用時間:
- 迎接貴賓:於班機落地前30分鐘開放使用。
- 迎送貴賓:於班機起飛前30分鐘開放使用。
- 如因班機延誤或其他需要視情形延長使用。
- 管理要點:
- 貴賓接待室以接、送貴賓使用為原則,非經核准不得供做其他用途。
- 貴賓接待室禁止閒雜人等進入。
- 服務台人員應每日檢查整潔及室內設備,如有缺失應即陳報改進修繕。
- 申請或使用單位如因時間行程改變或取消,請直接向本站服務台值班人員聯絡。電話(06) 260-1016、(06) 260-1017。
- 如貴賓車輛需進入機坪時,總務組或值日官應事先通知航務組值班航務員。
- 貴賓如需通關禮遇,應請洽航空警察局臺南分駐所辦理。
- 本管理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修訂之。
臺南航空站承辦人:業務組 陳先生 電話:(06) 260-1079 E-mail:liyichen@tna.gov.tw